《美丽广东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发布 到2035年能源利用率达国际先进水平
12月3日,省政府官网发布《美丽广东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下称《纲要》),《纲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宏观性、战略性、纲领性文件,内容涵盖美丽湾区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等多方面内容。
高水平谋划建设美丽广东、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岭南篇章,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的重要内容,《纲要》从十方面描绘了美丽广东的建设路径。
《纲要》强调湾区引领,构建区域共美同富新格局。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战略机遇,完善全域生态环境保护统筹融合机制。其中,珠三角打造更具辐射力的绿色发展主引擎,东西两翼培育更具承载力的绿色增长新动能,粤北地区打造更具持续力的生态共富新典范。
同时,《纲要》对环境治理做出指引。在空气方面,要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温室气体减排,实施差异化、精细化管控。在水环境方面,要以“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水安全保障,将珠江三角洲打造成为国际大河三角洲的美丽典范。
在生态保护方面,《纲要》提出要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筑牢“三屏五江多廊道”的生态安全格局,维育美丽永续的南粤自然生态。
《纲要》还强调城乡融合,建设岭南生态宜居美好家园。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为引领,因地制宜建设美丽城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推动城乡人居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蝶变。
另外,《纲要》还对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健康安全、生态文化内涵等做出要求。
根据《纲要》,美丽广东建设在2027年、2035年需达成两个节点目标。到2027年,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在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等领域形成一批标志性、创新性成果;到2035年,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岭南山地、南粤水网、美丽海湾等山水人文特色充分彰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广东基本建成。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美丽广东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的通知 2024-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