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发布措施 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
近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实施《广东省关于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围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科技创新高地、开拓国内国际市场、营造安居乐业优良环境、加强组织保障六个方面,提出省级层面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十五条措施。
赋予东莞更大自主权、更多创新点
这是继去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之后,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又一重磅政策。
梳理发现,《若干措施》立足东莞对台交流合作基础和粤港澳大湾区资源禀赋,给在东莞的台胞台企带来更多新的发展机遇。
《若干措施》明确指出,将推进重点领域放权赋能,赋予东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更大自主权、更多创新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将为台资企业在东莞发展打造更完备的产业集群,拓展台资企业发展空间,并加强金融服务与创新。
《若干措施》指出,要打造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生态,进而打造科技创新高地。与此同时,将通过积极拓展内需市场、促进外贸创新发展、加强贸易物流平台建设等方式,帮助在东莞的台资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安居方能乐业。《若干措施》明确,将支持台胞在莞就业创业、在莞学习生活,并将建设粤台港澳交流平台。
为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径贡献东莞力量
过去一年,东莞立足《总体方案》赋予东莞的“四新”定位,积极打造两岸产业创新发展的新引擎、两岸科技创新合作的新高地、两岸社会人文交流的新枢纽、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交流合作的新平台,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并出台实施《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实施方案》“1+6”政策体系。
此次省级层面《若干措施》的印发实施,东莞将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科技创新高地、开拓国内国际市场、营造安居乐业优良环境等方面不断拓展莞台交流合作领域,为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径贡献东莞力量。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关于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