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政策解读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粤办函〔2024〕267号,以下简称《工作任务》)发布。现就《工作任务》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工作任务》出台背景
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对年度深化医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7月15日至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并发布《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予以部署。
过去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牢牢把握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主线,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这项首要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引领,紧扣“县域内住院率”等结果性关键评价指标,全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全省深化医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国家卫生健康委与省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正式签署,委省共建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全面启动,我省力争在“构建顶天立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十大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率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建立指标体系,发布广东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指数(HDI)。“广东省积极开创医改新局面”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佛山市打造健康共同体做法写入全国医改蓝皮书。卫生健康领域“百千万工程”深入实施,全省市域、县域内住院率分别稳定在95%、85%左右,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体系持续完善。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决策部署精神,为深入贯彻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了《工作任务》,对近期医改重点工作任务作出具体安排。
二、《工作任务》的主要内容
《工作任务》牢牢把握“实”的主基调,坚持紧扣国家要求抓落实、紧扣全省实际作部署,围绕努力可及定目标、围绕导向明确提要求,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医改决策部署的基础上,着力突出广东特点和省情实际,主要从加强医改组织领导、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五大制度和统筹推进相关领域重点改革,提出七大方面22项重点改革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推动各地政府落实深化医改主体责任。持续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促进医疗、医保、医药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持续实施省级医改年度考核。推进“委省共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优化调整和运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评价,推动1-2个省市共建高质量发展示范市创建。全力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百千万工程”三大项16个子项目建设。
二是完善服务体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指导有关地市积极争取国家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试点。遴选13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26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指导广州、深圳、珠海加快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建设。2024年10月底前出台推进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提升15个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启动实施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行动。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力争2024年底前全省超过85%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能力标准,超过25%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加快实施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十条措施。
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推动2家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2家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单位和1家试点单位中西医协同内涵建设。持续建设33个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和40个重点学科。加快出台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9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科室,推动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实现市县全覆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组织开展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
三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指导广州市开展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推进2家委省共建试点医院建设。落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加强公立医院债务风险管控。开展公立医院成本管理与控制评价,探索全流程成本指标监测分析,防范经济运行风险。持续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合理提高护理服务价格和护理人员待遇。指导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平稳实施,合理核定本地区公立医院薪酬总量。进一步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政策。健全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利益共享和激励分配等机制,将医院间薪酬水平以及内部分配差距调控在合理范围,保障低年资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四是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2024年12月底前出台全省按病种分值付费管理办法。探索对创新药和先进医疗技术在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中予以特病单议。探索实施全科医疗服务按人头付费改革。将符合条件的公建规范化村卫生站和获得各级财政补助的村卫生站纳入医保结算。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聚焦儿科、产科、精神、中医等临床学科,重点关注诊查、护理、急抢救、病理等项目价格。坚持将价格构成中技术劳务占比60%以上的项目优先纳入调价范围,使此类项目的数量和金额均达到调价总数和总金额的60%以上。完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机制,探索附条件新增项目立项,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
五是强化创新引领,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加大创新药全链条支持力度,持续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对创新医疗器械企业的审评服务前置。持续推进“岭南名方”遴选试点工作。落实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管理指南,建立院内药品配备与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联动机制。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对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应配尽配”。完善短缺药品保供稳价报告机制和分级应对管理措施。健全儿童用药供应保障机制。推动省智慧药监一体化平台项目建设。完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协同机制,优化生物医药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地区的创新服务工作机制。加强投入及政策配套,推动一批历史悠久、口碑良好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转化为中药新药。推进广州、深圳提升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试点。
六是完善协同机制,强化医药卫生综合监管。落实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持续推进大型医院巡查。严厉打击医药领域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探索建立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治理长效机制。开展高额异常住院费用病例核查,推动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推进国家第三片区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深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加快“数智卫监”建设。强化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聚焦重点开展飞行检查。完善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的政策措施。
七是注重提质增效,统筹推进相关重点改革。深入推进“一老一小”相关改革。免费为至少58.8万名孕妇提供产前筛查。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85%以上、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率达到90%。深化跨境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诊疗与应急合作,健全大湾区内重症传染病会诊、紧急医疗救援联动机制。持续扩大“港澳药械通”目录与临床应用范围。深化医教协同改革。加快新医科建设,推动因校制宜设置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全年培养全科医生2000人、住院医师(含中医、专硕研究生)10000人,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定向招录培养2000名以上本科、专科医学生。选派2000名执业医师服务基层。稳妥实施大学生村医专项计划,落实编制保障。实施数字化转型发展攻坚行动,推进检查结果共享、省级影像云平台建设。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深化电子健康码、医保码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基层推广医学智能辅助诊断系统。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2024-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