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解读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粤办函〔2024〕57号,以下简称《预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21年,我省印发《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粤办函〔2021〕54号,以下简称《预案》),实施以来有力规范了全省三防各项工作。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情况、积累了新经验,建立了新机制,也发现了新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三防指挥协调能力水平,对《预案》进行修订、规范、完善十分必要。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包括8个章节。
(一)总则。包括编制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明确了本《预案》适用我省辖区内的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具体包括暴雨、洪水、干旱、台风、风暴潮、低温冰冻等因素引发的灾害的预防、抢险、救援、灾后应急处置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二)组织体系。明确了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人员组成及职责,包含任务分工、专家组等内容。明确了省级以下三防指挥机构及其他三防指挥机构组成原则。
(三)预警预防。明确了雨、涝、风、冻、旱等信息报送机制以及预警预防准备工作和行动。
(四)应急响应。明确了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先期处置、指挥协同以及防汛、防风、防冻、防旱应急响应的启动标准和工作要求。
(五)抢险救援。明确了抢险救援基本要求、救援力量、救援开展、救援实施、救援结束等救援过程前中后的工作准备及要求。
(六)后期处置。明确了灾害结束后,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社会捐赠、灾害保险,灾情评估总结等工作的要求。
(七)应急保障。明确了应急队伍、物资、资金、技术、人员转移的保障要求。
(八)附则。明确三防工作责任与奖罚并对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解释及实施时间作出规定。
(九)附件。对预案中专业名词作出解释,明确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及任务分工类别,并对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做出暂行规定。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4-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