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金融支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 聚焦十大重点领域 全面保障金融需求
广东正在加大“百千万工程”金融支持力度。12月7日,广东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充分发挥金融资源要素保障作用,全力推动金融支持“百千万工程”落实到“县镇村”。
《实施方案》聚焦“百千万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有效破解“县镇村”金融服务的堵点痛点,切实推动金融活水流到“县镇村”。聚焦重点领域金融需求,《实施方案》针对性提出10条措施加大金融资源倾斜力度。
到2027年涉农贷款超3万亿
推动“百千万工程”持续向纵深推进,需要金融强化资金保障。实施方案规划了广东金融支持“百千万工程”的目标要求,分别提出2023年、2025年、2027年、2035年各阶段的金融服务目标,涉及的定量目标有涉农贷款、农业保险深度、县域贷款、县域存贷比、“广东乡村振兴板”挂牌企业数等。
到2023年,广东涉农贷款超2.1万亿元,农业保险深度稳定在1.2%以上,基本实现省内主要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全覆盖。
到2025年,广东涉农贷款超2.5万亿元,农业保险深度稳中有升、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县域贷款总体超1.4万亿元,县域存贷比达75%,累计超过600家企业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广东乡村振兴板”挂牌。
到2027年,广东涉农贷款超3万亿元,农业保险深度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县域贷款力争总体超1.6万亿元,县域存贷比力争达80%。金融产品更加丰富,金融资源持续下沉,“县镇村”高质量发展金融需求得到较好满足。
到2035年,金融要素在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中的效能充分释放,支持全省城乡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
提升“县镇村”金融供给适配性
《实施方案》着眼于提升“县镇村”金融供给的适配性,提出构建层次分明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强覆盖到户的基础金融服务、建立深入基层的人才交流机制、完善专业高效的金融服务机制等4条措施。
《实施方案》引导各类金融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发挥优势专长,充分满足“县镇村”各领域金融需求。如提出强化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对县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中长期信贷支持;持续提升大中型商业银行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支持县域产业链各经营主体,积极拓展县域地区“首贷户”;加快推进省农信联社改革,支持区域金融承载力较弱地区组建地市统一法人农商行;推动保险机构加大对县域市场的资源投入,着力提升县域保险服务能力等。
《实施方案》加强覆盖到户的基础金融服务,推进县域网点建设改造,提出支持银行机构优化县域网点布局,加强网点升级,推进适老适残化改造;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普及到村到户的普惠金融服务工程;推动完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点建设,提高镇村一级保险服务可得性;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市县机构的建设,做强做大地市级担保机构等。
《实施方案》提出,推广“千人驻镇”“乡村金融特派员”“金融村官”等经验做法。
《实施方案》还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实际设立“百千万工程”金融事业部、特色网点、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等专业服务机构。引导金融机构聚焦县域金融需求,丰富和创新县域金融产品服务,探索金融服务“县镇村”的有效模式。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费用安排等方面向县域业务倾斜,单独设置差异化的县域业务考核激励指标。
十举措保障重点领域金融需求
《实施方案》以10条措施全力保障重点领域金融需求,涉及重点领域包括县域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有序转移、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金融、农民稳定增收致富、绿美生态县域建设等方面。
在强化产业有序转移资金保障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做好对广东省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和产业转移项目的金融服务,为广东省粤东西北产业转移基金项目提供配套融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保险资金积极参与产业转移项目投资。
在强化现代化海洋牧场专属金融服务方面,《实施方案》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沿海14个地市、45个县(市、区)设立海洋金融“蓝色网点”、海洋牧场金融服务中心,建立健全覆盖海洋种苗、装备制造、饲料、养殖、加工、物流等全链条的信贷保险产品体系,积极参与开发“蓝色”碳汇相关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