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车北上”6月起接受申请 7月起可经港珠澳大桥往返 预计覆盖45万香港车主
5月1日,据广东省公安厅消息,《广东省关于香港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内地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外公布,从2023年6月1日9时起开始接受香港机动车车主申请,7月1日零时起,符合条件的香港机动车车主在港方预约通关获准后,就可以驾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驶入广东。预计约45万名香港机动车车主将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
核发电子牌证,实施“一站式”通关验放模式
此次“港车北上”,香港车主只要年满18周岁、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本人名下登记持有1辆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就可以申请,没有配额限制,没有投资纳税及特定身份等条件限制。香港车主可登录“港车北上”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申请,不用出香港即可一网申办。符合条件入境的香港机动车实行“免担保”政策,车主无须再向内地海关提供银行保函等形式担保,将有效降低广大香港居民驾车前往内地的时间和费用成本。申请通过后,核发电子牌证,不发实体牌证,不收牌证费。在车辆保险方面,实行香港跨境车辆保险“等效先认”,车主可直接向香港保险公司投保符合规定的“等效先认”保险,无须另行投保内地交强险。
与目前实行的粤港两地牌车政策相比,“港车北上”政策实施后香港车主来往内地更自由。香港单牌车可以直接进入内地,无须悬挂金属号牌,电子牌证有效期与所购买的内地交强险有效期挂钩,最长不超过1年。车主可自由选择往来内地时间,在牌证有效期内香港机动车经预约可以多次入出内地。香港机动车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免予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此外,车辆在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通关时,实施“一站式”验放模式,车辆只需一次停车即可完成海关、边检验放手续。车主办理交通违法和轻微事故也更省事,只要在公安交管部门备案后,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处理机动车非现场交通违法,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便利香港车主在内地驾车出行。
仅在广东省行驶,单次停留不得超过30天
省公安厅提醒,依据《管理办法》,香港机动车只能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在广东省范围内行驶;车辆在广东行驶期间,须悬挂香港车牌,不得超过牌证有效期,每次入境后连续停留不得超过30天,每年累计停留不得超过180天。香港机动车车主应当遵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香港机动车及其驾驶人负有管理义务并承担法律责任。对香港机动车车主或者驾驶人违法违规行为,除依据内地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外,还将注销相关备案手续,限制或者不予受理新的申请。
“港车北上”实施后,香港居民驾车往来粤港两地更为方便,也有利于粤港两地实现更为密切、更为方便、更为自主的人来人往、车来车往,进一步增强香港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对促进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