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解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于2023年2月27日印发《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粤府办〔2023〕2 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工作方案》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新污染物?开展新污染治理有何重大意义?
新污染物,是指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新近发现或被关注,但尚未纳入环境管理或现有管理措施仍然不足的污染物,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
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现阶段主要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全氟化合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与常规污染物相比,新污染物具有不同的特点。一是危害比较严重。新污染物的生产和使用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二是风险比较隐蔽。多数新污染物的短期危害不明显,可能在环境中存在或已使用多年并未视为有害物质,但发现其危害时已经通过各种途径进入环境介质和人体中。三是具有环境持久性。新污染物大多具有环境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可长期蓄积在环境中和生物体内。四是来源广泛性。我国是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大国,在产在用的有数万种,高产量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共600多种,其生产消费都可能存在环境排放。五是治理复杂性。对于具有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的新污染物,即使以低剂量排放到环境中,也可能危害环境、生物和人体健康,治理程度要求高。同时,末端治理无法实现对新污染物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2020年10月和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两次强调要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开展新污染物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明确要重视和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新举措,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的新任务,是加快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新抓手,是参与化学品环境管理领域全球治理的新起点。
二、《工作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作出了哪些部署?
《工作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
总体要求明确到2025年,基本掌握全省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状况、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状况、环境与健康风险状况;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形成一批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和示范技术。新污染物治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监测、监管与科技支撑能力得到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工作任务提出五个方面的主要治理任务:一是开展调查评估,逐步摸清环境风险底数。实施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开展新污染环境调查监测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评估。2023年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中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动态更新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并适时完善管控方案。二是严格源头禁限,切实防范新污染物产生。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从源头防范具有不合理环境风险的新化学物质在我省生产或使用。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三是强化过程管控,有效控制新污染物排放。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四是深化末端治理,持续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加强新污染物多领域协同治理,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五是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信息化平台,提高智能化管控水平,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强化监测能力建设,重点提升水源地、城市供水系统新污染物风险监测评估能力。
保障措施从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参与的新污染物治理省级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组建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将新污染物治理纳入美丽广东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体系。2025年对本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二是强化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三是拓宽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新污染物治理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广泛开展新污染物科普宣传,强化新污染物治理主体意识,引导公众科学认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树立绿色、健康消费理念。
三、我省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明确了我省新污染物治理的工作目标和行动举措,对于解决新污染物治理在管理体制、科技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工作短板,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今后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宣传解读,让管理部门掌握好管理要求,让企业充分了解合规要求,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二是建立新污染物治理省级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组建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三是组织开展新污染物信息调查监测评估工作。四是实施新污染物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严格源头禁限,强化过程管控,深化末端治理。五是加快推进新污染物风险评估与管控实验室建设,提升我省新污染物监测研究及风险防范能力,强化科技支撑。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