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出炉 推动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
6月30日,《广东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公布,提出要全力建设中医药医疗、创新、人才、产业、国际化“五大高地”,打造成为全国中医药综合改革的示范样板,引领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2021年底,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等7个省份首批获准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是国家首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建设主体,鼓励在中医药服务模式、产业发展、质量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
二级中医院全部设治未病科
打造中医医联体,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方案》提出,除了要建设中医医疗高地,还要布局“一核一带一区”中医医院合作共建,开展20个以上“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一体化中医医共体、医联体建设试点,加快提升各区域各层级中医医疗同质化水平。加快补齐市县级中医医院建设短板,实现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
同时,《方案》指出,推进深圳市纯中医治疗试点和广州市针灸亚专科体系建设。加强中医经典病房建设,提升以中医为主治疗疑难危重和复杂疾病的能力,形成5—10个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
一直以来,中医强调“上工治未病”。《方案》指出,所有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中心),同时优化推广《职场高压状态人群治未病调养指南》《老年人慢性失眠中医药干预指南》等20个“治未病”方案或服务包。此外,还完善中医康复服务网络,实现三级中医医院100%设置康复科、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不低于80%。
建100个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
人才是第一资源。《方案》强调,要选拔造就百名中医药领军人才,遴选培养100名杰出青年中医药人才。深入开展多层次的“西学中”人才培训,培养一批掌握中医辨证论治、理法方药的中西医结合人才。畅通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方案》明确,实施中医师承薪火工程,开展100名省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培养200名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每年组织培训100名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对500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开展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同时,深入实施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探索统筹使用医共体内现有空缺编制。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比超过25%的要求。推进中医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岗位)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粤港澳三地共建中医药高地
《方案》指出,开展港澳台和境外高层次中医药人才高级职称认定,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中医药人才在拟执业地参加职称考试和评审。支持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按规定采取面试或直接业务考察等方式招聘港澳高层次急需紧缺中医药人才。吸引符合条件的港澳中医师在内地公立医疗机构执业,引导港澳青年中医师到大湾区执业创业。
《方案》支持港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引入中药人用经验证据用于中成药内地注册上市,支持港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将持有的药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生产,简化港澳已上市的传统外用中成药注册审批流程,推动在粤港澳大湾区内中成药注册标准、检验标准互认。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