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城市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 广东将视情况在全省发放消费券
为支持跨界促销,广东将视情况在全省发放消费券。近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关于促进城市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包括壮大市场主体、鼓励连锁经营、提升商圈消费、扩大汽车消费、激活餐饮消费、促进时尚消费、加强文旅消费、优化消费环境、加强宣传促销等9个方面。
评选认定一批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
近年来,我国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消费日益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稳定器。广东省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6万亿元,同比增长13.6%,两年平均增长1.5%。
接下来,广东如何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进一步优化消费供给,释放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动能,提振消费信心,全面促进消费?
《措施》提出,壮大市场主体,积极培育优质零售、电商平台、品牌运营企业和邮政快递龙头企业,设立全球总部、地区总部、功能型总部、采购中心、结算中心、航空快递货运枢纽、大型快件分拨中心、独立核算子公司达到一定规模的,按新增零售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此外,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或纳入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产业项目,由国家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保障。
广东还将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鼓励大型连锁企业拓展社区市场,零售、餐饮连锁企业直营门店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相关宣传发布。各地也将结合实际打造一批餐饮集聚区、老字号集聚区、夜间消费集聚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消费集聚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优化供给提升质量,活跃特色商业和市场。
步行街建设是提升商圈消费的关键一环。除了加快推动广州北京路二期、深圳东门步行街改造提升外,《措施》还提出,评选认定一批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鼓励各地培育一批重点步行街(商圈)。对确定为全国示范步行街、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的,省财政对所在县(市、区)政府给予一次性支持。
各地还将加强对步行街(商圈)的整体规划、软硬件设施改造、市政配套、运营管理和宣传促销,并给予政策支持。比如,在街区1公里半径内,加快规划建设旅游车辆停车场所、景观绿化、灯光照明、电信设施、公共卫生间、公共交通环线等市政配套设施,解决违建等历史遗留问题。
打造具有“烟火气”的消费氛围
当前,统筹疫情防控和餐饮业发展极为重要。《措施》提出,加强分区分级精细化管理,低风险地区原则上不限制餐饮堂食;中风险地区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暂停大厅堂食的,大力推广自提、外卖、无接触配送方式。鼓励各地帮助餐饮业市场主体购买停业险。
为激活餐饮消费,《措施》提出,各地支持餐饮商户有效延长营业时长,加大夜间消费保障力度,完善夜间交通线路,经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评估后,放开夜间非高峰期占道停车,对商圈、商业街、餐饮集聚区试点夜间分时段步行,增加餐位供应,打造具有“烟火气”的消费氛围。
同时,鼓励企业自建集点餐、优惠派送、资讯发布、结账于一体的消费平台、配送平台,推动数字化营销,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造与文化旅游跨界融合的情景式餐饮消费新体验。
在加强宣传促销方面,《措施》提出,支持跨界促销,视情在全省发放消费券。比如,鼓励商贸、文化、旅游相关企业与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合作发放消费券,以二维码、小程序、APP、单张等形式汇集消费优惠券、消费促销活动信息,在机场、车站、码头、口岸、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窗口宣传派发。
全力打造一批新品集聚地、地标性载体
日前,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5座城市,率先进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同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消费枢纽建设,也是广东贸易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的重要内容。
《措施》提出,大力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充分调动各地积极性,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促进消费的奖补政策。
比如,对发展总部经济、平台经济、品牌经济、首店首发经济、免退税经济及绿色商场创建、商贸流通领军企业培育、步行街(商圈)建设、消费集聚区打造、消费促进活动举办等方面促进消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市,省级财政分级分档给予资金奖励。
广东还将大力发展首店经济、首发经济,《措施》提出,有条件的市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加快推动相关市场主体引进首店,推动国际国内品牌举办新品首发、首秀活动,全力打造一批新品集聚地、地标性载体。
促进时尚消费也是广东今后努力的方向。根据《措施》,广东将大力发展时尚创意、绿色智能消费,积极推动参展进博会、服贸会、广交会、中博会、消博会、加博会等展会的优质企业、项目、产品在步行街(商圈)展示或落地。
广东还将加快培育本土品牌,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推动老字号品牌“进机场”“进高铁”“进服务区”“进社区”“进免税店”“进展会”,支持老字号企业做精做强,提升老字号品牌影响力。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城市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1-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