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将对海上风电项目实施补贴 推动项目开发向平价平稳过渡
随着海上风电国家补贴即将全面退出,为避免装机规模断层,推动项目开发由补贴向平价平稳过渡,广东省将接棒实施财政补贴。
海上风电是清洁可再生能源。为充分发挥我省资源禀赋优势,促进海上风电项目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日前,广东省印发了《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提出实施财政补贴,支持海上风电发展,在全国率先实现平价并网。
《方案》提出,2022年起,省财政对省管海域未能享受国家补贴的项目进行投资补贴,项目并网价格执行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平价),推动项目开发由补贴向平价平稳过渡。
补贴范围为2018年底前已完成核准、在2022年至2024年全容量并网的省管海域项目,对2025年起并网的项目不再补贴;补贴标准为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分别补贴1500元、1000元、500元。
补贴资金由省财政设立海上风电补贴专项资金解决,具体补贴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另行制定,并鼓励相关地市政府配套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
按照《方案》规划,装机规模方面,到2021年底,全省海上风电累计建成投产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到2025年底,力争达到1800万千瓦,在全国率先实现平价并网。
产业发展方面,到2025年,全省海上风电整机制造年产能达到900台(套),基本建成集装备研发制造、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运营维护于一体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风电全产业链体系。
统筹推进粤东粤西两个千万千瓦级基地建设。争取在“十四五”期间,粤东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开工建设1200万千瓦,其中建成投产600万千瓦;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开工建设1000万千瓦,其中建成投产500万千瓦。
推动海上风电产业集聚发展。聚焦海上风电产业关键环节,推动海上风电技术进步,促进相关装备制造及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大招商力度,重点引进或鼓励收购新型材料、主轴承、齿轮箱、海上升压站、施工船机运维设备等产业链企业,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
“广东海上风电省补政策的出台将有利于打消此前全行业对于国补退坡后的担忧,也为广东省接下来两年即将并网项目的平稳过渡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业内人士分析。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