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森林火灾、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印发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力将被追责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以此完善我省森林防灭火工作体制机制和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最大程度降低灾害风险、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这两份应急预案,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等责任。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亦实行行政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抢险救援中有立功表现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人员,依规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东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4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由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各级林业、公安和气象部门会商、制作,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
同时,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灭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必要时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增加预警信息播报次数,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当地各级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地方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要按照“有火必报”原则,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并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要立即按照规定上报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适用于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具体包括暴雨、洪水、干旱、咸潮、台风、风暴潮、低温冰冻等因素引发的灾害预防、抢险、救援、灾后应急处置及其相关管理工作。这份预案则强调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按灾害类型将应急响应分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4个类别,每类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