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分级分类开展药品检查员培训 到2022年构建起职业化专业化队伍体系
1月19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推进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推动我省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促进我省生物医药强省建设。
重点强化疫苗等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用械安全,《方案》提出坚持职业化方向和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到2022年,构建起基本满足药品监管要求的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体系,进一步完善以专职检查员为主体、兼职检查员为补充,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业务精湛、廉洁高效的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形成权责明确、协作顺畅、覆盖本省的药品监督检查工作体系,为推动我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在完善药品检查体制机制方面,《方案》要求省药监局建立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按照药品全程管控要求分环节进行重点培养,为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撑。在此基础上,重点强化疫苗等高风险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同时,强化检查机构建设。省药监局粤东、粤西、粤北、广州、深圳药品稽查办公室负责承担区域内药品相关环节的现场检查、复查工作,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在药品生产聚集的地区,与高水平专业技术机构合作,探索共建药品检查机构,以社会资源补充药品检查力量,实施就近检查和常态化检查。
《方案》明确了省药监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发过程现场检查,生产过程现场检查,有关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合规性检查,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相关现场检查,疫苗等高风险药品生产过程的派驻检查及日常检查等工作,落实更加严格的现场检查、信息公示、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等制度;指导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现场检查,以及有关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合规性检查。省药监局的药品检查事项由省级财政部门承担支出责任。
检查员分为3个检查序列4个层级
如何加强药品检查员队伍管理,不断提升检查员能力素质?《方案》提出,根据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员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充分考虑检查员的通用性和专业性特点,按照检查品种,将检查员分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3个检查序列,并根据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资历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将检查员划分为初级检查员、中级检查员、高级检查员、专家级检查员4个层级,每个层级再细分为若干级别,对应不同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技术职称和考核标准,享有相应的薪酬待遇。
同时,着眼检查能力提升,分级分类开展药品检查员培训,建立统一规范的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培训体系,构建教、学、练、检一体化的教育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方式,建立检查员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制度,初任检查员通过统一岗前培训且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省药监局确认的检查工作资质。省药监局设立省级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培训机构,加大培训师资建设力度,构筑终身培训体系。检查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培训。在2022年内建立不少于3个检查员实训基地,突出检查工作模拟实操训练,强化培训全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估,建立统一的检查员培训档案,切实提升培训成效。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