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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十条措施破解土地流转困局 明年全省农村承包地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地面积超40%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时间:2019-09-05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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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了包括加大各级财政奖补力度,全面推动土地规范有序流转等在内的十条措施,以此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下称土地流转)。

  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心剂”

  谈到《意见》出台背景,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产业兴旺是重头戏,必须紧紧抓住土地流转这个“牛鼻子”“主心骨”,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

  但我省农民承包土地细碎零散,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大量农业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城镇务工、经商,多数农村土地由留守老人耕种,有的甚至出现了耕地撂荒现象。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尤为重要和紧迫。

  因此,对于我省来说,《意见》的出台,为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破解农村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加快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注入了一支“强心剂”。

  土地流转不得搞强迫命令

  在强化试点示范方面,《意见》提出,今年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含惠州、肇庆市和江门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各县(市、区),各选取一个基础条件好、农民流转土地意愿强的乡镇,开展省级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试点。

  同时,各地尤其是未安排省级试点的市、县,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试点,着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土地适度集中,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农村承包地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地面积40%以上。

  《意见》还明确加快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2019年底,市、县、镇三级全部建立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有条件的行政村建立服务站点,实现平台服务全覆盖。

  放活土地经营权,推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政策性强。根据《意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不得搞强迫命令,不能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民承包土地权利,严格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和集中的度,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到少数人手中。是否整村流转土地,必须尊重农民意愿,不能为了追求土地经营规模而强制农民整村流转土地。

  为了更好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下一步,我省将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促进土地使用适度集中,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夯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鼓励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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