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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下发2017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通知 退役士兵可免费学技能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时间:2018-08-29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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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创新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模式,将逐步推开省内异地和远程教育培训。2017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还可领取不低于2.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金。日前,省政府下发《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我省2017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通知》要求,接收安置对象为义务兵和士官;符合退休、供养条件的退役士兵,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安置手续。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需满足相应条件,可登录省民政厅网站查询条件要求。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责任和义务。

  2017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不低于当地2017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金,发放标准低于2.5万元的,按照不低于2.5万元标准发放。退役士官从服满义务兵年限后第1年算起,每多服役1年,在义务兵补助金基础上增发8%。

  退役士兵可免费接受技能培训。《通知》要求,要本着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积极创新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模式,充分利用优质资源,逐步推开省内异地和远程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教育培训质量和退役士兵就业能力。

  退役1年内的退役士兵,可免费自主选择报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等职业院校)、成人教育,或选择参加最短不少于3个月的职业技能培训;退役2年内的退役士兵,可免费自主选择报读两年中等职业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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