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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厅取消多项职责

来源:南方日报时间:2016-05-11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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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厅取消多项职责

  近日,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农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该规定,省农业厅机关行政编制132名。其中厅级领导职数:厅长1名、副厅长5名(其中1名兼任省畜牧兽医局局长),总畜牧兽医师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3名(含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2名、总经济师1名、总农艺师1名、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9名。

  这次机构改革中,省农业厅取消了多项职责。主要有: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资格认定,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兽药GMP检验验收初审,因教学、科研需要在非疫区进行农业部或省规定的植物检疫对象研究审批。

  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需要下放的职责主要有:进口兽药通关单开具,受理向广东从化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申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兽药经营许可,省际调运植物检疫证书签发,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核发,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检疫审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原种、祖代种禽场和原种畜场)。

  与此同时,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职责则划入省农业厅。省农业厅还承接了国家农业部下放的职责。主要有: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审批,重大动物疫病病料采集审批,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饲料生产许可证审批,执业兽医资格认定,草种检验员资格认定,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审批,草种进出口审批,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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