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出台方案完善国家级经开区考核促创新驱动发展
粤出台方案完善国家级经开区考核促创新驱动发展
力争2020年建成6个千亿产业集群
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完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制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省政府网公布。
《方案》提出,到2020年,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等6个现有国家级经开区产业结构更加优化,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节能减排、污染物处理率等指标达到东部地区较高水平,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力争在现有的国家级经开区内打造50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10个,其中千亿元以上产业集群6个。
考核评价将实行动态管理末位淘汰
《方案》将严格落实考核评价制度放在突出位置。在第三条就明确提出,围绕产业基础、科技创新、区域带动、生态环保、行政效能5大方面的53项指标进行考核。
考核还将实行动态管理。《方案》提出,省商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国家级经开区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按照“动态管理、末位淘汰”的原则,对发展较好的国家级经开区,在金融、土地、人才、国际合作、环境指标等方面给予激励政策;对发展水平滞后的国家级经开区予以警告和通报。
《方案》明确,商务部相关考核结果公布后,对单项指标处于全国最后10名的国家级经开区,由省商务厅书面提醒;对当年综合发展水平考核处于全国最后20名的国家级经开区,由省商务厅约谈有关负责人;处于全国最后10名的国家级经开区,由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提请省政府领导约谈所在地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处于全国最后5名的国家级经开区,由省政府约谈所在地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并由所在地市政府提出整改意见报省政府;对连续两年处于全国最后5名、被降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的国家级经开区,所在地市政府要在考核结果发布后15天内,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并限期进行整改。
鼓励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
除了考核督促,《方案》还提出了一揽子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的措施。如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方面,《方案》提出,鼓励企业在区内设立研发中心和总部中心。推动国家级经开区传统优势主导产业壮大规模、提升质量,扶持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新优势产业,大力发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照明(LED)、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集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金融、物流、专业服务等高端服务业。
为了激发创新活力,《方案》有不少“实招”,如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要积极盘活闲置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和物流设施,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探索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
争取中新知识城升为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创新发展中,还要发挥区域带动作用。在提升国际合作水平方面,《方案》透露,我省将争取国家支持将中新(广州)知识城上升为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创新国际合作园区管理模式和市场化开发模式,建立跨国联合开发、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吸引跨国公司连片开发等多元开发机制。
体制机制创新也将惠及国家级经开区的发展。《方案》显示,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按照国家和省的区域及产业发展战略共建跨区域合作园区或合作联盟。建立国家级经开区社会信用体系,健全综合执法制度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在国家级经开区积极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推行企业投资项目“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