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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建省级评标评审专家库

来源:南方日报时间:2016-12-17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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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合公共资源交易专家资源是规范交易活动评标评审行为,保证评标评审公平、公正的有效举措,亦是省政府对整合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重要部署之一。记者16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近日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提出建立全省统一的跨部门跨地区的综合性评标评审专家库。

  地方专家库若无法与省库联通需撤销

  《暂行办法》明确,各地、各部门、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现存的依法设立的专家库,应当与省专家库互联互通并接受统一管理。无法实现互联互通的,一律予以撤销,并将有关专家交由省专家库进行管理,由省专家库直接提供有关服务。

  那么,目前我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的建设进展如何?

  在此前召开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会议上,省发改委透露,广东已整合专家资源约2万名,建立跨地区跨部门、互联互通、统一规范的省级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记者16日从受委托负责建设专家库系统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11月中旬,经第三方测评机构上线测评通过,我省专家库系统正式在云平台环境运行,目前专家库系统成功迁移省电子政务云平台。

  我省还积极推进地市专家资源整合,已在肇庆、汕头、珠海、惠州、江门、清远、云浮等地市先行先试,采用符合条件的地市评标专家库专家直接登记注册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的方式开展专家资源整合工作,目前已有4100多名专家报名接受整合。

  交易项目主管部门人员应回避评标

  《暂行办法》对专家库的使用范围也有明确规定: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相关评标评审专家。各单位或组织在公共资源交易之外的活动,也可向省专家库申请使用评标评审专家。

  《暂行办法》对专家抽取评标评审都有严格的规定。当中包括:抽取评标评审专家,一般应当在开标或评审开始之日前2个工作日内进行。评标评审专家在接到评标评审信息通知后,不得询问评标评审项目的相关情况。评标评审专家有如下几种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投标人或供应商等交易竞争方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交易项目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人员;与投标人或供应商等交易竞争方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

  专家弄虚作假谋取私利将永久除名

  《暂行办法》还严格考核管理,出现违规行为的入库专家,《暂行办法》亦明确了惩处措施。其中,省专家库评标评审专家有迟到、工作态度不认真或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评审工作整体进展等3种情形的,给予通报批评。

  出现考核评价、继续教育不合格;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提出的倾向性或者排斥性要求等8种情形的,予以解聘。

  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以谋取私利的;向他人透露与评标评审有关的实质性消息;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宴请或者其他好处等6种情形的,给予永久性除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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