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出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12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从四个方向入手,全面推进广东阳光政务贯彻落实。其中,省直部门要在2017年1月10日前把阳光政务路线图和时间表报省府办公厅。
《通知》从公开、监督、解读、回应四个环节下手推进阳光政务工作。为了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7年上半年省直部门要全面完成本部门本系统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工作。
明年年底之前,广东将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保密事项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意见,用1年左右时间,总结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政府系统决策运行中,创新监督机制措施十分明确。《通知》提出加强决策过程监督,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加大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审批许可、重要行政执法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等的监管力度。明确规定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内部监督问责机制,明确各层级监督责任,畅通线上线下监督渠道。
在加强政策解读方面,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各级政府、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宣讲政策,每年不少于1次。
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中,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和评估机制,对有关重大政务舆情要及时收集、报告,第一时间回应。完善民意汇集机制,通过征求意见、网民留言、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等多种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此外,公开平台建设必须抓好,例如,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和网上办事大厅、政务云平台建设,建设全省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同时,鼓励开通手机APP、短信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实时精准推送政务信息。
在人员培训方面,《通知》提出3年内将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分值权重不低于4%,并逐步加大分值权重,强化激励和问责。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6-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