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分两年推进“一号一窗一网”建设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分步推进“一号一窗一网”建设,解决群众办事过程中“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广东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采取“两年两步走”方式,推进实现“一号一窗一网”目标。2016年,重点推进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下称“国家试点城市”)先行先试。到2017年底,广东将推动全省建成面向公众、开放共享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和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系;基于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基本实现各试点城市间政务服务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全省基本公共服务事项90%以上可在网上办理,全省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50%以上。
逐步跨区域业务办理
如何推进实现群众办事“一号”申请?《意见》要求加快建设省电子证照库,实现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证件数据、相关证明信息等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互认共享。在群众(单位)办事过程中,通过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信用代码)直接查询所需电子证照和信息,并可作为办事依据,实现以“一号”为标识,为居民“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目标。具体包括编制居民电子证照目录,推行群众办事相关证件、证照、证明等电子化,形成居民个人和法人电子证照目录;建设电子证照系统,以电子证照库支撑各部门办事过程中相关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健全电子证照法规标准和互认共享机制,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电子证照互认共享,逐步实现跨区域业务办理。
构建统一平台体系
在推进实现政府服务事项“一窗”受理方面,《意见》要求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机制,构建统一平台体系。到2017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具体包括构建统一的申办受理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省网上办事大厅现有公共申报审批系统的基础上,拓展建设覆盖全省的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实现“一窗口受理、一平台共享、一站式服务”,推进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信息资源共享。以及整合提升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并逐步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延伸到村(居),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构建跨区域、跨层级、网上网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
建设省统一身份认证体系
在“一网”通办问题上,《意见》指出从五方面入手,推进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具体包括优化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提升主动服务和智能服务能力,推进实现场景式导航服务,支撑“一门式、一网式”办理;建设省网上办事大厅运营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商用密码等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提升网络和信息系统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省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在全省推广应用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推广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应用,完善信息个性化推送及日常提醒服务;以大数据创新互联网服务模式,完善“开放广东”全省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加强精准推送服务,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为落实责任分工,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有力保障,《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协调、体制机制、资金支持、考核评价、信息安全、宣传引导等方面工作。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的实施意见 2016-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