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政策解读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办〔2019〕25号)。《意见》包括7个部分,对加快推进全省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作出全面部署。
一、制定背景
广东是生猪、家禽生产和消费大省。当前我省生猪、家禽产业发展在外部环境上面临疫情高风险、环保高要求、需求高压力等难题,在内部结构上存在规模化程度不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屠宰加工流通方式落后等短板,生猪、家禽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和畜产品有效供给面临严峻挑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等工作部署,破解我省生猪、家禽产业发展难题与困境,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促进我省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改革工作安排》(粤改委发〔2019〕2号)
三、《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7个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明确了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目标任务,包括到2025年的总目标和“四个转型”具体目标。第二至七部分围绕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措施。
(一)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省猪肉、禽肉产量分别保持在245万吨以上、140万吨以上,禽蛋产量达到40万吨以上,生猪出栏量保持在3300万头以上、自给率保持在70%以上,家禽出栏量达到10亿羽以上,构建种业、养殖、屠宰加工、冷链物流配套发展的现代化生猪、家禽产业体系,实现“四个转型”:
一是小散养殖向标准化规模养殖转型。建设30个10万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基地),300个万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基地),1000个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小区),规模养殖比例达到80%以上。
二是粗放养殖向绿色科学养殖转型。建设100个现代化美丽牧场,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基本全覆盖。
三是小型屠宰厂(场)向现代化屠宰企业转型。建设200个标准化屠宰企业,全省屠宰厂(场)数量压减50%以上,规模企业屠宰量占比达90%以上。
四是调畜禽向调肉品转型。逐步推进实施禁止活猪(种猪和仔猪除外)跨大区域调运,建设30个养殖、屠宰、加工、配送全产业链示范企业,全省冷鲜冷冻肉品供应占比达到30%以上。
(二)具体措施
1.围绕解决发展空间,第二部分“科学规划养殖用地,保障产业发展空间”提出了保障畜禽养殖用地、简化养殖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规范禁养区管理等措施。
2.围绕补齐发展短板,第三部分“提升产业综合素质,促进绿色发展”提出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措施;第四部分“提高产业科技含量,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出加快科技创新推广、实施畜禽种业振兴行动等措施;第五部分“加大改革和监管力度,确保屠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优化屠宰行业结构布局、加强对屠宰企业监管、加强肉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等措施。
3.围绕促进规范发展,第六部分“加强监督指导,促进产业规范发展”提出规范养殖场审批备案手续、落实养殖场防疫措施、全面禁止直接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严格实施畜禽调运监管、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等措施。
4.围绕强化支持保障,第七部分“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保障”提出了严格责任制考核、加强财政和金融支持、建立生猪养殖生态补偿机制、稳定基层机构队伍等措施。
四、《意见》的主要创新举措
一是提出“四个转型”目标任务,明确了我省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方向、路径及目标任务。
二是明确支持保障生猪、家禽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将近期国家及省出台的稳产保供、动物疫病防控、用地、环保等政策措施予以进一步细化落实,树立保供给与保生态并重的理念,鼓励发展环保高效畜禽养殖方式,纠正前期部分地方“以禁代治”“一禁了之”的偏差。
三是严格责任制考核。将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纳入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将最低生猪出栏量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要求各地级以上市生猪出栏量不得低于《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18-2020年)》规定的目标任务,2021年起不得低于2020年的目标任务。
四是建立生猪养殖生态补偿机制。为解决属地政府发展畜禽养殖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提出建立生猪销区补偿产区的长效机制,鼓励生猪调入市根据调入量按一定标准向生猪调出市支付补偿资金,平衡产销区利益,提高产区积极性,构建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202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