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
2019年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提出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或人员集成,优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19〕8号文要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起草了《广东省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经省政府同意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二、目标任务
2018年,我省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行动,基本实现除法人或其他组织建造房屋首次登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非公证继承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外,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其他登记类型5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工作目标,提前两年完成国务院要求的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任务。但与国务院办公厅提出的其他目标要求相比,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世界级城市群的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方案》提出两步走的工作目标任务。第一步,2019年底前,全省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精简优化到位,登记数据和相关信息质量显著提升,登记相关信息全面实现共享,实现信息集成、流程集成式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涉及税、费网上自助缴纳,所有地级以上市城区范围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省实现一般登记5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争取实现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第二步,2020年底前,全省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全面实现精简申请材料,所有县(市、区)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深化信息互通共享。由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房管)、税务、自然资源等12个部门提供共享数据,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不动产业务专题库,为全省不动产登记业务提供“一站式”共享数据服务。同时建立管理机制,及时反馈、处理数据共享中的问题。
二是提升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质量。遵循“以用促建”原则,全面完成登记资料数字化及数据整合,实现“上下一致、联动更新”,提升数据质量。
三是完善“一窗受理”。制定全省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优化方案,推进全省“一窗受理”模式由人员集成向信息集成、流程集成转变。
四是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将能够合并的环节进行合并,能够并行办理的并行办理,集成办事人员,提高办事效率,同时推行网上预审、全员登记、智能审批,提升审核效率,压缩审核时间。
五是精简申请材料。明确自然资源部门自身产生的,或者能够通过部门实时信息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交。推行告知承诺制。明确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逐步推广使用电子签名合同替代相应的纸质申请材料。
六是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实现“网上办”“就近办”“集中办”“马上办”。
四、实施预期效果
《方案》实施后将进一步增强办事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主要表现在:一是登记办理时间进一步压缩。目前,我省已基本实现除法人或其他组织建造房屋首次登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非公证继承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外,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其他登记类型5个工作日内办结。2019年底前,全省争取实现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2020年底前,登记办理时间进一步压缩至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二是申请材料进一步精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内及部门间信息共享,登记机构可直接提取相关信息,办事企业和群众可实现更多的申请材料免提交。三是企业、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搭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或“零跑腿”,24小时不打烊,随时随地可申请。同时推行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向银行网点、房地产开发企业、乡镇社区延伸,企业、群众可享受“就近办”的便捷通道。四是服务范围进一步延伸。《方案》明确探索不动产登记与自来水、供电、燃气、电视、网络等联动办理,企业和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可一并申请办理水、电、气、电视、网络等过户手续,可免去群众奔波之苦。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