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代表团分组审议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广东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代表们一致认为,修订草案回应了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十分必要,完全赞成。大家表示,此次修改国务院组织法是新时代国务院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将进一步健全国务院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修改国务院组织法是更好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不断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修订草案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时代性、法治性。”全国人大代表,梅州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晖表示,梅州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提升行政效能,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护航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实现共同富裕。
全国人大代表,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梅陇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剑川表示,修订草案贯彻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内在要求,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农村基层干部,将继续在富民增收的道路上奋发作为,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让农民群众在发展中获得更多实惠和幸福。”他说。
全国人大代表、广晟控股集团办公室高级主管罗振提到,修订草案增加了国务院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制度措施,将有利于保证国务院各部门更好分工合作、协同配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保障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珠海摩天宇航空发动机维修公司工程师王海说,此次修订有利于国务院更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随着政府行政服务效能的逐步提升,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办事效率将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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