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深圳入选第二批海绵城市试点 将分别获十多亿补助
珠海深圳入选第二批海绵城市试点
评选结果分列第二和第六位,将分别获得十多亿元中央财政补助
22日,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三部门共同组成评审专家组,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召开2016年海绵城市试点竞争性评审会议。珠海和深圳在公布的评选结果排序中分别位列第二和第六,双双正式入选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将分别获得中央十多亿元财政补助支持。
据了解,此次共有17个城市参加海绵城市试点竞争性评审,通过参评城市现场答辩,专家现场打分,最终现场公布成绩,结果排序如下:福州、珠海、宁波、玉溪、大连、深圳、上海、庆阳、西宁、三亚、青岛、固原、天津、北京、盘锦、呼和浩特、运城。分数排前14名的城市入选试点城市。
今年3月2日,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三部门决定启动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3月30日,广东省住建厅联合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组织技术专家召开评审会,对珠海、佛山、东莞、湛江4市的申报材料进行专家评分,珠海市得分第一,被推荐作为广东省申报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深圳作为计划单列市按文件精神不用参加广东省内竞争,由其自行直接上报财政部、住建部和水利部参加评审。
据悉,此次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成功后,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