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新政9月1日起实施 广东386个受理点可办理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时间:2018-08-27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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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26日从省公安厅获悉,为满足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出行便利的需要,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于9月1日实施。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就近到省内居住地所属业务受理点申请办理,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证件。群众可登录平安南粤网或广东治安户政微信公众号查看详细信息。广东省内386个受理点可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据介绍,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可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据了解,今后持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3项权利,义务教育、就业、卫生、文化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涉及诸多方面的9项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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