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成绩排列公布学生名次
义务教育阶段必须平行编班、限制统一考试次数……广东幼儿园、中小学现在有了统一的校园管理规范。广东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幼儿园管理的规范》、《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规范》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管理的规范》(下简称《规范》),三份规范均自2016年11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规范涵盖幼儿园、小学、中学三个阶段,对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建设安全文明校园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幼儿园
不布置书写和计算类作业
在学前教育阶段,《规范》指出,幼儿园管理中必须防止并纠正“小学化”倾向。和今年年初发布的《广东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引(试行)》中的量化标准相同,《规范》要求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幼儿园不以奥数、珠心算、书写拼音和专门识字等内容进行教学,不布置书写和计算类的家庭作业,不组织测验和考试。
小学初中
必须实行平行编班
在义务教育阶段中,《规范》明确要均衡资源配置,实行平行编班,平等对待每位学生。“公办学校落实免试就近入学”、不得以考试形式选拔新生“等内容再次被提及。
除此以外,备受关注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实施也被纳入《规范》。《规范》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认真开齐开足课程,开发建设体现办学特色的校本课程。
高中
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高中学生面对较重的课业负担,《规范》中着重提出高中严禁占用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安排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保障学生充足休息时间和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统一考试次数被限制,要求学校不按学业成绩排列公布全体学生名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规范》明确要求,学校要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切实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不良倾向。
另外《规范》中还明确了教师的权责。“严禁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教师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礼金”再被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