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理身份证增加15地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时间:2016-11-01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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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1月1日起,广州市公安机关将新增加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重庆、云南、陕西、青海、河北、山东、四川、贵州、甘肃、宁夏15个省区(直辖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届时,连同广东省在内的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人员可在广州市居住登记地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广州市户籍居民也可在这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居住地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需要注意的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仍需申请人回户籍地办理。
据悉,本次15个省区(直辖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是广州市公安局根据广东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在今年7月起先后开通海南省等11个省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基础上,新增开通的。
广州警方温馨提醒,群众对具体的办证手续、办证地点、办证流程有咨询的,可登录广州金盾网、“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户政智能咨询平台)、警民通APP等途径自助查阅,也可拨打12345市政务热线人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