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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企业涉税事项将跨区域通办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时间:2016-10-13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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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泛珠三角区域内企业将逐步统一税务登记标识、建立跨区域户籍一体化管理机制、实现涉税事项跨区域通办等。这是记者从12日举行的第10届泛珠三角区域地方税务合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泛珠三角区域“9+2”地方税务合作始于2004年,主要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9个省区和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

  来自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的数据显示,2004年至2015年,9省区地方税收总量从2295亿元增长至16766亿元,年均增长19.8%。2015年9省区地税收入占全国地税总收入的三分之一。

  记者了解到,泛珠三角跨区域地税合作开展12年来,区域内税务营商环境得到了极大的优化。随着合作进入新阶段,各方正在寻找发力点,寻求新突破。首先,各方将继续深化合作,探索建立统一政策执行标准,以及建立泛珠区域内跨省迁移企业税收政策衔接协调机制,确保企业税收政策的接续执行。

  同时,将逐步统一泛珠区域内地方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促进执法公平。此外,还将推进税收征管协作,建立泛珠区域内纳税人户籍一体化管理,逐步统一规范纳税人户籍标识,并从推进涉税信息交换共享、人才交流培养合作方面开展合作。

  会上还签署了《第10届泛珠三角区域地方税务合作会议备忘录》,约定健全和完善更加高效合作机制,保障目标顺利推进,并约定每两年由各省区轮流召集并主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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