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急诊患者必须实名挂号
广东41家医院进行实名制预约诊疗试点
非急诊患者必须实名挂号
10月起,在广东省内41家医院看病,非急诊患者必须实名制预约!作为全国6个省市的试点之一,近日,省卫计委发布《广东省实名制预约诊疗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选定省内41家医院作为实名预约诊疗试点,争取到今年12月底,试点医院全院非急诊患者100%实行实名制预约诊疗。
笔者注意到,这41家试点医院,大部分都位于珠三角地区,在广州的试点医院包括省医、南方医院等在内的23家医院,在深圳的试点医院有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儿童医院等7家医院,其他在粤西和粤北地区各有两三家试点医院。
实名注册方可挂号
方案提出,试点医疗机构提供给患者的所有预约挂号途径及现场挂号系统均应对接公安部身份证识别和应用系统,同一所试点医疗机构内所有挂号途径应实现信息互通,患者经有效实名注册后,凭有效身份证信息和唯一联系方式可在该院所有预约挂号途径进行预约挂号。
对于患者来说,在试点医疗机构挂号前,必须使用真实、完整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生日期、有效期限等,以及与身份信息对应的电话号码在网络自助实名注册,或通过电话、现场、人工方式进行实名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挂号。
儿童患者无身份证但有身份证号的,首次可通过手工录入身份证号,并与监护人身份证绑定进行注册;无身份证号的,可直接与监护人身份证绑定进行注册。
方案明确,进行实名注册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在实名注册成功后,患者可通过试点医疗机构认可的任一途径进行预约挂号。预约挂号成功的患者,应提供预约挂号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已绑定实名注册信息的该试点医疗机构认可的诊疗卡、医保卡、社保卡、健康卡等(以下简称“就诊卡”),与预约信息核实一致后取号或就诊。方案还提出,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探索实施实名制就诊,实现就诊全流程实名制。
对于在现场挂号的非急诊患者,应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或就诊卡进行挂号或就诊。对于未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就诊卡的急诊患者,要逐步实现在24小时内补登身份信息。方案要求,通过实名制挂号及就诊,各试点医疗机构要逐步将患者真实身份信息与其病案信息进行一一对应,实现一个真实身份信息只对应一份病案信息。
重视保护患者隐私
为保护患者隐私,方案要求,试点医疗机构要做好患者身份信息管理工作,设定查询和修改患者身份信息的权限,通过技术手段争取实现在窗口、显示屏、语音叫号等公开场所不显示患者完整姓名等身份信息。
方案还提出,各试点医院应通过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手段保障患者身份信息不外泄。医疗机构要重视医务人员的医德培养,充分认识到尊重患者隐私权的重要性,提高患者隐私安全保护意识。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患者病案信息查询、复印的管理,患者个人诊疗信息须本人或本人授权实名获取。
在实名制预约诊疗试点的基础上,方案还提出,医疗机构可通过建立完善的患者病案、及时记录和追踪患者检查报告等方式,探索为患者提供从门诊、会诊、转院、出院到院外的医疗服务;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为实名制患者提供新媒体、微平台、网络、手机短信、手机APP等途径的就医导诊、检验检查结果查询、异常诊疗信息提示、合理用药指导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