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正式发布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正式发布
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区域可“自主创新”
新版《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将于9月1日起实施。15日,广州市法制办和广州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就《规定》全文做了详细解读。
《规定》共9章62条。《规定》不仅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市的行政区域,并且,构建了“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流程监管体系。同时,突出责任主体。市城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公布全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分类指南,各区城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公布本区生活垃圾的投放模式、实施细则等。
《规定》设立了卫生垃圾分类责任人制度,强调责任意识。《规定》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在不同辖区和单位的确立方式。例如,城市居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单位为责任人;单位自管的,自管的单位为责任人;农村居住区和转制社区,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责任人等。
而《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责任人需履行的工作,例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并公告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投放地点、投放方式等;在责任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监督单位、个人做好源头减量和垃圾分类;在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宣传、实施等方面的具体义务。按照《规定》,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投放垃圾的,对个人或处以最高200元,对单位或处以最高5万元罚款。
《规定》强调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和公布本区生活垃圾的投放模式、实施细则等规定。
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垃圾投放模式由区域自己选择,意味着区城管部门应该公布自己所在辖区内的垃圾分类投放模式,各街镇也可以在区的指导之下执行,甚至一个管理责任人,例如小区物业公司,也可以根据小区特点去管理垃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