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中小学教师将评正高级职称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增加财政投入支持发展学前教育。
会议决定,在近两年山东省潍坊市、吉林省松原市、陕西省宝鸡市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再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国部分地市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并设置正高级职称。职称系列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二)按照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和一线实践经历的要求,完善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国家制定基本评价标准,各地区制定具体评价标准。对特别优秀的教师制定相应的破格评审条件。(三)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健全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全面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四)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内进行,岗位出现空缺时教师可以跨校评聘。新的职称制度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等。
会议决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成立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改革试点工作。为加快解决学前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切实缓解入园难、入园贵的矛盾,会议决定,按照地方为主、中央奖补的原则,进一步增加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安排50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一)支持中西部农村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包括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依托有富余校舍资源的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按照一定条件招聘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二)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多形式举办幼儿园。中央财政安排“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支持发展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对地方扶持多渠道举办普惠性、低收费幼儿园和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等,中央财政根据工作实绩给予奖补。(三)从2011年起,将中西部地区农村幼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四)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由地方结合实际先行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给予资助。中央财政根据各地工作情况给予奖补。会议强调,地方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要加大投入力度,制定优惠政策,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广东数百中小学教师
已获副高或正高职称
南方日报讯(记者/雷雨)中小学教师将评正高级职称。对此,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认为,国务院决定在三省试点的基础上,将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向全国推开,关键意义是拓宽了教师职业发展的通道。以前,小学教师到中级、中学教师到副高级就遇到了“天花板”;在试点后,教师发展有了更大的空间,一旦评上正高级就相当于“教授级”职称,可以有效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该负责人介绍,作为基础教育改革的先行先试省份,广东早在2008年就开始小学评“副高”、2009年开始中学评“正高”职称的试点。自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已取得一定效果,通过此举打通了教师职业的上升通道,共有数百人取得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