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考本月15日起报名 四类人员不得参加高考
笔者从广州市招生办了解到,2011年高考广州市考生报名时间定于2010年12月15日—12月25日进行。其中:报名点组织考生采集身份信息、派发高考考生号和电子摄像时间为:12月15日—19日;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12月20日—12月24日17:30;考生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时间为:12月22日—12月25日17:30。详细招考信息,考生可登录广州招考网(www.gzzk.com.cn)查询。
今年广州市进一步出重拳打击“高考移民”行为。广州市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户籍在高中阶段由外省迁入广东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报考,一律不得办理省内异地借考,不过,在高中以前户口迁入我省的应届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跨市借考的,经申请同意可以办理异地借考。
四类人员不得参加高考
广州市招考办提醒,考生到报名点检验身份时,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或相应的学历证明等资料。社会考生在报名时由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招考办报名点进行核验考生身份。还没有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提交“办理身份证回执”才能办理报名资格审查,但这类考生必须在3月5日前携带身份证到区(县级市)招考办进行核验,若不按规定核验身份信息或身份信息核验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据了解,今年四类人员不得参加高考,分别是: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2010年参加普通高考,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年度参加普通高考的;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发现假民族生将取消报考资格
广州市招生办提醒,高中阶段户口由外省迁入我省非广州地区的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不得办理省内异地借考。非本市户籍的往届生,必须回户口所在地报考,也一律不得办理在广州市借考。凡非正常迁移户口的考生,一经发现,各报名点要坚决清退。
此外,对于近年来备受诟病的“假民族生”加分资格问题,今年加强了对三侨生、民族生照顾加分资格审查力度。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民族生由区(县级市)民宗局确认并汇总上报省民族宗教委复审备案。各报名点同时加强对考生高中毕业学历的资格审查,非高三级在校学生不得报考,各中学不得组织高二级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报考,凡组织高二级学生参加高考的中学,下一年度不得设立高考报名点。
广东高考仍坚持“户籍+学籍”原则
最近,随着全国各地普遍进入高考报名周期,外来工子女“异地高考”的呼声十分热烈。广东作为一个外来工大省,外来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对众多外来工而言,今年实行的“积分制入户”政策已经开启了他们的城市梦,但让下一代在他们工作和生活的城市里顺利地读书升学甚至参加高考,是他们最迫切的愿望。
记者查阅了省教育考试院及广州市招考办出台的通知发现,广东高考仍然坚持“户籍+学籍”的原则,这意味着外来工子女仍要回原籍参加高考。两份通知要求,必须具有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才能参加高考。只有属于引进人才子女之列的,方可“网开一面”。根据教育部报考规定及我省引进人才有关办法,属于引进人才且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含以上)的境内人员的子女,以及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并取得高中毕业学历的,可以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