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起粤公安机关可补发换发台胞证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时间:2010-05-13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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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杨毅12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为进一步方便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公安部将从本月25日起授权广东省公安机关补发、换发台胞证,并授权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公安机关设立台湾居民口岸签注点。
根据授权,台湾居民在大陆期间因证件遗失、损毁或有效期届满、签注页即将用完等申请补发、换发台胞证的,广东省公安机关可予受理、审批、签发5年有效台胞证。此外,天津、宁波、济南机场将设立台湾居民口岸签注点,为事先未办妥入境证件或签注直抵口岸的台湾居民办理证件、签注。
杨毅说,近年来,大陆公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便利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政策措施。加之上述两项政策,公安部已先后授权福建、江苏、浙江、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8省市公安机关为在大陆的台湾居民补发、换发5年有效台胞证;先后设立福州、厦门、海口等23个台湾居民口岸签注点为事先未办妥入境手续直抵口岸的台胞办理证件、签注。
在12日的发布会上,杨毅还宣布,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和上海银行的有关分支机构,将于近期在沪开办新台币双向兑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