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票后丢了身份证仍可乘车
广铁集团将从1月20日起至3月10日,在广东境内8个车站、湖南境内17个车站,实行火车票实名制试点。广铁警方提醒旅客通过正规渠道购票,如果已购票而身份证丢失或忘记携带的,可凭车票到车站派出所指定的地点办理临时身份证件后进站乘车。
警方提醒,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车站或铁路指定火车票代售点等正规渠道按铁路有关规定购买车票,千万不要从票贩子手中或者其他不正当途径购买火车票,以免无法进站乘车,耽误行程。进站时,车站工作人员将对旅客持有的车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一致性进行检验核实,若购买的车票与本人身份不相符、或者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件,都将无法进站乘车。
针对已经购买车票但有效证件丢失或进站时忘带有效证件的情况,广铁警方已在车站设置了多处临时办证处(点),只要符合以下7项条件之一的,就可办理临时身份证明,顺利进站乘车。7项条件包括:出具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的;持学生证购票的旅客,出具所在学校的证明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持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信的;外籍旅客需持当地使领馆出具的证明信的;港澳台旅客持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的;其他有效证件购票旅客持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信的;持居民身份证购买车票的旅客,经车站临时办证处查询人口信息系统确认旅客身份的。证明信内容须包括旅客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与车票票面记载的旅客身份信息一致,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