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地税发票7月1日全面启用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时间:2009-06-24 09:09
【打印】
笔者昨日(22日)从省地税局获悉,2009年7月1日起,新版广东省地方税收发票将在全省全面启用。
此次发票换版涉及我省使用的所有地方税收发票(不含深圳),旧版《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和各市监制的通用定额发票(包括即刮即奖发票)使用至2009年6月30日止。其他旧版地方税收发票(含印明单位名称发票)可使用至2009年12月31日止。
省国税有关负责人表示,新版发票采用了全新的多重防伪技术,具有防伪功能强、科技含量高、难以仿造的特点,普通消费者可根据防伪标志自行识别发票真伪。此举是税务机关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布发票真伪鉴别方法。
此外,省地税局提醒广大纳税人,存有空白旧版《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必须在2009年8月31日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缴销手续。存有空白旧版其他地方税收发票的纳税人,必须在2010年3月31日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缴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