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取消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来源:南方日报电子版时间:2009-06-02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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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公布,我省6月1日起取消12项、停收1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帮助企业应对危机。
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1.教练车、试车、实习车租用号牌费、出租车标志牌工本费;2.医疗证及记账单工本费;3.音像制品销售管理费;4.科技成果登记费;5.艾滋病监测费;6.省级教学成果评审费;7.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安全认可证费;8.安全认可证费(特种设备制造用);9.安全主任资格证费;10.注册安全主任任职资格认定考试费;1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认定考试费;12.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证明工本费。此外,暂停收取浪损堤围防护费,待省人大修改相关议案决议后正式取消。
省物价局表示,此次我省在落实国家取消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再取消12项、停收1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为帮扶企业更好地应对金融危机,充分体现了我省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的决心。
截至目前,我省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63项,是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较少的省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