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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配镜不能凭"感觉"

来源:南方网时间:2008-01-1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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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省工商局共抽查了广州、佛山、梅州、惠州、东莞、阳江、清远等7市流通领域81家眼镜销售企业销售的配装眼镜150批次,合格61批次,不合格89批次,合格率为40.7%,其中老花镜合格率最低,仅为18.6%。

  专家建议,老年人配老花镜也需要先验光再配镜。据记者了解,本次抽检的老花镜的标志项目不合格率较严重,占不合格商品的64.3%。主要是老花镜的包装上没标明光学中心水平偏差(瞳距)、质量等级、检验标记等。原因是生产厂家对产品的质量检验不够重视。眼镜的包装上没有标识或标识不全,使消费者购买时缺乏足够的信息选择适合的眼镜,只能凭“感觉”,而这种“感觉”往往是需要使用者配戴一定时间才能发现,当发现时已经对眼睛造成伤害了。配戴不合适的眼镜使人感觉头晕、恶心,甚至导致视力恶性发展,损害消费者的健康。

  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本次抽检的流通领域销售的眼镜质量总体上合格率不高,质量情况不容乐观。广州和珠三角地区定配眼镜企业质量意识较强,合格率较高;而阳江、梅州等山区质量意识较薄弱。主要原因是定配眼镜生产企业和眼镜原材料生产企业质量意识不强;定配眼镜企业大多数是通过中间批发商购进原材料;而眼镜原材料生产商主要集中在江苏、浙江和广州一带,部分中小型眼镜原材料生产企业质量意识较差。如定配眼镜中透射比、光学中心水平偏差项目分别在近视镜和老花镜的不合格率中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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