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公开选聘第三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和第四批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的通知》,公开选聘技术调查官(第三批)和纠纷调解员(第四批)若干名。
本次选聘面向长期或主要在东莞市工作(通常为3年)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机构、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等,专业主要包括知识产权法律类和技术类。
其中,技术调查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资质,从事新兴技术领域的学术研究、技术研发或检测认证工作5年以上,且了解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
调解员可以来自行政机关或司法部门、服务机构或社团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机构或企业。值得注意的是,当申请人同时符合技术调查官和调解员条件时,可同时申请选聘技术调查官和调解员。
具体申请方式、遴选办法、名单公布可登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点击子菜单“信息公开”,点击链接“关于公开选聘第三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和第四批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的通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