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印发《江门市知识产权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明确了知识产权扶持专项资金适用范围、扶持范围、扶持标准和条件、资金申报和审批流程等内容。
《办法》的出台旨在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财政资金在社会发展领域的引领作用。《办法》对普惠性知识产权资助,竞争性知识产权项目补助,国家、广东省知识产权项目嘉奖的扶持作出明确要求。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办法》有不少亮点。根据《办法》,江门市降低了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和PCT专利进入国家阶段授权的资助标准,逐步减少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资助。同时,江门市增设对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资助,以及提高了中国专利奖、广东专利奖奖励标准,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加大对转化运用的支持,引导创新主体积极申报中国专利奖和广东专利奖,强化高价值专利培育意识。
此外,《办法》新设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和知识产权海外护航项目,可强化利用专利分析开展产业专利布局、发展方向与创新路径导航,并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维权工作,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