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18〕1793号)要求,经参评社会组织对照指标自评、第三方评估机构实地考察初评、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集体审议终评、公示,确定了相关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现将确定后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通知如下:
全省性社会团体评估结果
5A
广东造船工程学会
广东省公路学会
广东省泸州商会
广东省安徽商会
广东省制造业协会
广东省留学服务协会
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
广东省典当行业协会
广东省医疗行业协会
4A
广东省计量测试学会
广东演讲学会
广东省生物技术产业化促进会
广东省食品流通协会
广东省经编针织协会
广东省卫浴商会
3A
广东省信用管理师协会
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广东演艺设备行业商会
广东省电脑商会
广东省皮具箱包流通协会
1A
广东省浙江富阳商会
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评估结果
3A
广东省暖心公益法律服务中心
全省性基金会评估结果
5A
广东省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广东省天行健慈善基金会
4A
广东省侨心慈善基金会
3A
广东省林治平慈善基金会
广东省民政厅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