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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发布

时间 : 2021-08-09 10:10:08 来源 : 珠海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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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做好“稳就业”、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近日,珠海市政府发布《珠海市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新政以“十条”硬举措和25条细化办法责任清单,全力确保全市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新政提出“十条”硬举措包括: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推动经济发展扩大就业供给,鼓励创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就业,大力促进港澳青年来珠就业创业,发挥“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等工程促就业功能,大力提升劳动力技能水平,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强化就业工作组织领导。

  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具体落地办法。一是降低企业社保费成本。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平稳有序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基数政策,稳定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成本预期。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统一实施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50%的政策,并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二是降低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成本。按照不高于2017年征收标准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和暂免征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即征收所属期为2021年度)等。

  推动经济发展扩大就业供给具体落地办法。一是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把就业指标作为宏观调控取向调整的依据,强化产业、财政、投资、消费、金融等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同联动。实施重大产业就业影响评估,明确重要产业规划带动就业目标。二是加大投资创造就业。积极做好地方政府债券的申报和储备工作,优先用于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项目。加快推进珠海市高速公路和铁路项目建设,抓紧推进香海大桥、鹤港高速公路、金海公路大桥、香海大桥西延线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横琴至机场段项目、珠海至肇庆高铁(珠海到江门段)项目建设等。

  鼓励创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具体落地办法。一是优化自主创业环境,深化“一照多址”改革,企业在全市范围内有多个经营场所的,允许企业进行经营场所备案、免办分支机构登记。二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力度。个人自主创业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40万元,创业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借款人,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60万元。提高贷款额度产生的贴息资金支出由市区财政承担(含从失业保险基金安排的资金)。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具体落地办法。一是深挖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保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规模稳定。进一步扩大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数量,并向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适当倾斜。组织基层教师、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等专项招聘。二是促进在珠高校毕业生留珠就业创业。引导每家规上企业拿出至少一个岗位吸纳在珠高校毕业生就业,建立政校企就业工作联盟,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

  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就业具体落地办法。一是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每月开展一次针对辖区内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跟踪调查服务。二是切实维护残疾人、农民工和女职工就业群体权益。

  大力促进港澳青年来珠就业创业具体落实落地办法。一是支持港澳青年来珠就业。加强就业扶持政策性补贴落实,来珠就业的港澳青年群体同等享受就业政策待遇。二是鼓励港澳青年来珠创业。港澳青年来珠创业,优先入驻广东珠海公共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并将港澳青年纳入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扶持对象,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可申请最高额度500万元的贷款并享受贴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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