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正式发布,从管理体制改革、加大扶持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等四方面提出23条措施。
“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委书记担任,市、区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人才工作重大事项。”该意见的出台,正式将佛山人才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意见指出,佛山要设立或明确人才工作机构,配齐人才工作力量,将人才发展列为经济社会综合评价指标,实行人才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以服务留住人才,佛山还将建立直接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该意见规定,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服务不少于2名高层次人才,通过定期访谈、召开座谈会、开展咨询服务等形式,听取意见建议,研究解决高层次人才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佛山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的意见给予的财政投入力度前所未有。其中,新引进国家级、省级、地方级领军人才,每人分别给予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安家补贴。博士和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也被列入扶持范围。佛山还加大对人才团队的资助力度。意见明确,市级科技创新团队扶持资金总额提高至不少于2.5亿元,每个团队的资助标准提高到200万元至2000万元,平均每个团队可获800万元资助。而对于省创新创业团队,市、区资助总额最高达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