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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确中职学校生均拨款标准 每生每年不低于3000元

时间 : 2017-10-11 16:56:04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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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印发《关于建立完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并逐步建立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以提高全省中职学校经费保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基本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的中职教育多元经费投入体系,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共同支持的经费投入长效机制。

  笔者留意到,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覆盖全省省级及市县所属所有独立设置的公办(含国有企业办)中职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及公办高等职业学院附属中专部(班),即全省公办中职学校均实行中职生均拨款制度。

  《意见》明确了拨款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专业办学成本差异、财力状况等因素,按隶属关系,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确定所属中职学校生均拨款标准,各地制订的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应不低于每生每年3000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不含免学费补助),其中发达地区(广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江门6市,不含深圳)和省属学校应不低于每生每年5000元。同时确保目前实际投入水平不降低,并视财力状况逐步提高。对办学规模较小的中职学校,实行过渡期“预算基数不降低”的办法,保障学校健康发展。国有企业举办的中职学校,不低于所在地公办中职学校的生均拨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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