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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点领域和区域生态补偿全覆盖

时间 : 2017-01-02 10:52:18 来源 :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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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健全我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近日,《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意见》的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实现森林、湿地、荒漠、海洋、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补偿水平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地区间补偿试点示范取得明显进展,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形成补偿体制机制不断创新、配套制度体系逐步健全、试点示范效应明显提高、生态保护补偿体系基本确立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试行水质考核激励机制

  在补偿的重点区域上,《意见》提出,健全对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等禁止开发区域的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将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作为开展生态保护补偿的重点区域。加大对属于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原中央苏区的生态保护补偿力度。

  《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体制机制的创新,包括探索推进跨区域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意见》提出,按照国家部署,会同有关省区实施广西广东九洲江、福建广东汀江—韩江、江西广东东江、云南贵州广西广东西江跨地区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在广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练江、湛茂小东江、深惠淡水河、深莞石马河等重点跨市域河流试行水质考核激励机制。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和共建园区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鼓励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结合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完善对口帮扶机制。

  记者了解到,广西广东九洲江、福建广东汀江—韩江、江西广东东江、云南贵州广西广东西江跨地区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均是国家明确提出的试点,其中前三个今年广东省政府已与相关省份签署协议。

  对地方政府差异化考核

  在开展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方面,《意见》提出,鼓励各类社会投资进入生态保护市场,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统筹用好现有相关政策性基金,支持生态保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扶持措施,培育发展各种形式生态保护市场主体。配合国家做好碳排放权、水权、排污权初始分配,按照国家部署完善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机制,培育和发展交易平台。逐步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探索开展碳普惠制试点,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完善林业碳汇交易机制。推行水权交易制度,在东江流域开展水权交易试点,探索地区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等水权交易方式。

  在激励约束机制上也将进一步完善,地方考核不再唯GDP论英雄。《意见》提出,研究制定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反映生态保护成效的生态保护指标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办法,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对各地政府实行差异化的考核制度。强化考核应用,将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各地政府考核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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