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件解读 > 媒体解读

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 广东明确各地粮食生产面积底线

时间 : 2021-01-22 09:07:51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打印】 【字体:

  近日,《广东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印发,明确全省水稻种植面积稳定在2600万亩以上、产量保持在1000万吨以上,稻谷自给率稳定在60%左右,薯类、豆类和玉米产量基本保持稳定,粮食产能稳定在1200万吨以上,确保全省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

  通知提出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强化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切实保护种粮积极性、大力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加强耕地种粮情况监管六大主要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它类型农用地,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永久基本农田应重点用于稻谷、玉米和薯类等粮食作物生产,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

  稳定水稻优势产区种植面积,以产量10万吨以上的优质稻生产大县和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5万亩以上的县、丝苗米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为重点建设全省水稻生产供给核心保障区,打造丝苗米优势产业带。

  此外,通知提出具体任务,包括稳定粮食生产功能区1350万亩以上,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粮食。种植非粮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够恢复粮食生产。

  通知同时要求,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列入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明确各地粮食生产面积底线,将省级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压实各地责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