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第二十次广东民政会议在广州召开。据悉,我省将健全不同类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明年底养老服务设施将覆盖100%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下一步,将着力打造民政领域“大救助、大养老、大儿童保障、大慈善、大社会治理”五大工作体系,推动广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老有所养▶▷
2022年建成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日前,我省出台《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明确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动机构养老提质增效,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努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为顺应大部分老年人选择居家和社区养老的意愿,我省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加强老年人服务便利化设施建设,推进老旧小区电梯改造,推广长者饭堂“大配餐”经验。根据方案,明年底养老服务设施将覆盖100%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到2022年,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基本建立。
针对部分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的实际,积极推动机构养老提质增效,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提高养老机构医疗服务水平。2022年底前,每个县(市、区)将至少建有1间符合三星级以上标准,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养老服务领域推动简政放权,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我省将进一步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制定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建立跨部门的联合监督管理和联合执法机制。推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土地供给,加大资源整合,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产业发展。
幼有所育▶▷
完善体系为“困境儿童”解困
确保困难儿童得到精准救助,摸清底数是基础。2016年至今,我省通过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动态管理,建立了翔实完备的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截至目前,我省共有孤儿1.9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2万名,农村留守儿童19万名。
近年来,我省坚持政府主导、家庭尽责、分类保障、社会参与,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儿童保护等政策措施,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范围,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织密扎牢关爱网。
我省全面实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分类保障制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最低养育标准实行自然增长机制,其他困境儿童分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个人为单位全额享受低保。
教育方面,对就读义务教育的孤儿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对大学就读的年满18周岁孤儿通过“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发放助学金;医疗方面,在福彩公益金的资助下,持续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覆盖对象由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拓展到社会散居孤儿;康复保障方面,将省内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0—6岁残疾儿童纳入康复救助范围。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省将加快推动修订《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健全不同类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强儿童监护保障,对收留抚养孤弃儿童的民间机构进行全面排查,着力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养、治、康、教一体化服务水平。
弱有所扶▶▷
从单纯物质救助向多维度保障转变
我省现有城乡低保对象139万人、特困人员22.7万人。为做好社会救助,我省将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构建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着兜底保障作用。我省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认定办法,依据困难类型和困难程度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推动社会救助从单纯的物质救助向多维度保障转变,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为方便困难群众求助受助,着力打造基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推行“互联网+救助”,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措施,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
在“大慈善”方面,建立社会救助与慈善资源对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社会服务机构和设施。引导民间慈善力量组织化,推动慈善组织的登记和认定。规范和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用好福彩资金,助力民生保障。
同时,推动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组织协商联动、服务联动和党建联动,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逐步建立完善以党建为引领、城乡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纽带、社会工作人才为骨干、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为内容的民政领域基层社会治理“一核四社”机制,打牢城乡社区治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