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方案》对我省不动产登记工作提出系列目标,包括今年底前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精简优化到位,实现信息集成、流程集成式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全省实现一般登记5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争取实现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2020年底前所有县(市、区)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
地级以上市城区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在推动信息集成方面,《方案》提出,要建立全省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的协同共享机制,在今年底前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不动产登记业务专题库,为全省不动产登记业务提供“一站式”共享数据服务,对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税务部门、银保监部门等部门相关信息进行共享,同时加快对应电子证照的签发、共享应用,用信息“跑腿”代替群众“跑腿”。
《方案》强调,要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搭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连接实体窗口、政务服务网、粤省事、自助设备四类服务载体,实现24小时不打烊,随时随地可申请。其中,地级以上市城区范围于2019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其他县(市)于2020年底前实现。
出让合同、竣工验收等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自行提交
《方案》还提出,通过完善“一窗受理”流程,优化登记流程,精简申请材料、优化测绘成果获取方式等推动流程集成。
通过制定全省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优化方案,重点解决房屋网签备案流程、税费网上自助缴纳、业务审批系统对接等关键环节的问题。
据悉,目前省内各地普遍开设了“一窗受理”窗口,但以“人员集成”式为主,接下来将推动这些窗口向信息集成、流程集成式窗口转变,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系统与全国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联网,房屋网签备案、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可在一个窗口受理,办事人只需提交一次材料便可完成业务办理。
精简申请材料有助于进一步为办事企事业单位、群众减负。《方案》明确,自然资源部门自身产生的,或者能够通过部门实时信息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交。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规划核实、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由登记机构直接提取,不得要求申请人自行提交。
值得关注的是,今后在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办理中,公示将与审核环节并行开展,缩短办理时间。同时,逐步推广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替代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