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意见》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进民法典编纂工作;注重把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定期清理机制。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意见》提出,强化社会治理的价值导向,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既要靠良法,又要靠善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大力整治突破道德底线、丧失道德良知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