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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校级团委须单独设置

时间 : 2016-11-22 09:02:00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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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在共青团改革大局中推进高校共青团改革创新,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共青团各项工作和建设。

  方案从五大方面、十五个领域提出了改革措施。方案提出,落实和完善团的代表大会制度,严格执行校级和院系团的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制度,提高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

  在改革完善团干部选用培养制度方面,方案提出,在高校校级及院系级团组织普遍建立从青年教师和学生中选任挂职、兼职副书记的制度;逐步完善高校团干部校内转岗和校外流动的制度安排。

  方案还提出,将团的建设纳入高校党的建设总体格局,将共青团工作作为检查考核高校(院系)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占比不低于10%,高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团的工作,高校团委书记为党员的作为高校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将“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高校基层团组织的重要工作职责;优化资源条件保障机制,支持团组织按照团章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高校校级团委须单独设置,已经合并或归属其它部门的必须予以纠正,高校团委的领导职数、专职干部编制数根据学校规模和工作需求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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