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近年来,我省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不断下降,工业投资总量在全国排名虽不断上升、但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逐年下降。同时,工业投资增速有所放缓。针对我省工业投资和工业发展形势及面临的困难,为积极引导和促进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牵引带动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根据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省政府制定印发了《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下称《制造业投资十条》)。
二、主要内容
《制造业投资十条》包括加强分区域分行业分类指导、加大制造业投资奖励、加强内外资一体化全产业链招商、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强化资源要素保障、优化环境资源管理、加强金融和产业资本支持、强化高素质人才支撑、打造高水平项目承载平台、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等10条支持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的政策措施。
三、政策核心点解读
(一)加强分区域分行业分类指导。
围绕“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按照“十四五”全省制造业总体空间布局,聚焦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立足“招好商、招大商、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积极引进产业带动性强、技术水平先进、绿色低碳的先进制造业项目;鼓励国有资本深度参与先进制造业项目引进建设。
(二)设立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
省财政设立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十四五”期间各地级以上市引进、建设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予以支持,具体包括支持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对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按其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2%的比例分年度对地级以上市政府予以事后奖励;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对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的大型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奖励;支持新建大型产业园区建设等。
(三)加强内外资一体化全产业链招商。
省、市、县(区)定期举办招商大会,搭建省市联动招商网络。实施产业链招商工程,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编制产业招商地图,成立产业链招商联盟,建立产业招商数据库和目标企业清单。加强与国家重大战略及港澳地区对接、协同联动,围绕先进制造业产业链推动互补招商。支持有条件地区设立市场化、专业化及内外资一体化投资促进机构,对引进项目机构和个人给予奖励等。
(四)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在每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各建设至少1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或制造业创新中心,鼓励各地给予资金支持;支持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支持研发机构落地广东建设分中心、分实验室;加快建设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支持加快完善5G、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五)强化用地用林保障。
省每年安排一定用地指标用于先进制造业项目预支使用,对各地引进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但当年用地指标确有不足的,可按规定向省申请预支指标。对各地引进符合投资总额、投资强度等条件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但当年用地指标确有不足的,可经项目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按规定向省申请预支指标。省自然资源厅每年根据制造业发展评价结果,安排相关地级以上市奖励指标。督促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项目使用林地定额,市林地定额不足的,优先纳入省备用定额解决。研究制定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指标体系。
(六)优化环评服务。
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空间规划、环境管理标准、环评编制技术导则和规范等要求编制完成环评文件的实行环评审批一次性办理。对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规程》《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以及各地市有关改革等要求的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环评编制内容、降低环评等级等改革措施,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免于办理环评手续。
(七)加强金融和产业资本支持。
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产业集群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占比。引导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机制,优化融资服务。鼓励地市成立本地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金融信贷工作专班,协调金融机构加强融资支持。引导保险机构开发针对先进制造业项目的专属保险产品。强化省、市相关产业发展基金的政策导向。
(八)强化高素质人才支撑。
贯彻落实我省《关于强化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的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深入实施“广东技工”工程、“湾区人才”工程。对全省“十四五”期间新增总投资50亿以上先进制造业项目单位赋予高级职称评审权,由项目单位制定评审标准条件;对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和北部生态区总投资10亿以上先进制造业项目单位赋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引导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重点建设20个专业集群。在先进制造业项目单位及企业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到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和北部生态区制造业企业就业,符合条件的可参照高校毕业生给予基层就业补贴。
(九)打造高水平项目承载平台。
省相关主管部门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申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向园区下放更多管理权限。落实我省《关于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聚焦战略性产业集群培育,加快建设一批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产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布局建设一批省产业园,支持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后规划建设省产业园,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园区,省、市、县(区)加大对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力度。
(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
实施省领导定向联系负责若干战略性产业集群工作制度,建立战略性产业集群专家咨询制度,明确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对应省领导、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发挥世界500强企业和大型骨干企业“省长直通车”制度、省领导联系跨国企业直通车制度以及省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总指挥部会议、利用外资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快推动先进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各地级以上市要成立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先进制造业项目引进和建设,定期召开会议推动项目建设。省政府将先进制造业项目引进及建设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视情况对各地开展专项督查等政策措施。
四、名词解释
固定资产投资额: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筑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标准地:是指对同一区域内的工业用地,根据不同行业分类在供地条件中设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就业贡献、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等控制指标,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供应和监管的工业用地。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是指按省级行政区域对电力消费规定应达到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国家对各省级行政区域规定应达到的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按超过最低消纳责任权重一定幅度确定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