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广东省
历史文化街区名单的通知
粤府函〔2021〕14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更好地保护、挖掘和传承我省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头市小公园开埠区中山纪念亭街区、西堤街区2处第三批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予以公布。
各地、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工作。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市、县人民政府要依法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完善保护规章制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要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附件:第三批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
附件
第三批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单